关于林某与郑某合伙从事海鲜品生意的题目有哪些,“林某与郑某合伙从事海鲜品生意”的答案是什么。
1、林某与郑某合伙从事海鲜品生意,欠了朱某13万元。朱某在追讨欠款无果的情况下,向公安局报案,称林某与郑某诈骗贷款,公安局立案,并对林某刑事拘留,同年检察院批准逮捕。在看守所林某归还贷款后,公安局对林某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后来检察院撤销了批捕决定。林某对公安局的行为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试问,法院应否受理?()
- A:公安局对林某的刑事拘留和逮捕措施属于刑事侦查行为,不在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之列,法院不应受理
- B:公安局的行为是以刑事侦查为名规避法律审查的滥用职权的行政行为,法院应该受理
- C:公安局在林某还款后就变更强制措施,说明其根本不是查明犯罪事实,而是为了捞好处或徇私为一方当事人讨债,其行为不是刑事侦查行为,法院应该受理
- D:公安局的行为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法院不应受理
答 案:BC
解 析:考查应予受理的案件、不予受理的案件。本案关键是要清楚行政机关的刑事侦查行为与行政行为的区别,不能根据行为的表面性质来判断,要从行政权与刑事侦查权的区别、行政行为与刑事侦查行为的程序以及它们的依据和法定目的上来区分。
2、林某与郑某合伙从事海鲜品生意,欠了朱某13万元。朱某在追讨欠款无果的情况下向公安局报案,称林某与郑某诈骗贷款。公安局立案,并对林某刑事拘留,同年检察院批准逮捕。在看守所林某归还贷款后,公安局对林某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后来检察院撤销了批捕决定。林某对公安局的行为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试问,法院应否受理?( )
- A:公安局对林某的刑事拘留和逮捕措施属于刑事侦查行为,不在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之列,法院不应受理
- B:公安局的行为是以刑事侦查为名规避法律审查的滥用职权的行政行为,法院应该受理
- C:公安局在林某还款后就变更强制措施,说明其目的不是查明犯罪事实,而是捞好处或徇私为一方当事人讨债,其行为不是刑事侦查行为,法院应该受理
- D:公安局的行为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法院不应受理
答 案:BC
解 析:考查应予受理的案件、不予受理的案件。本案关键是要清楚行政机关的刑事侦查行为与行政行为的区别,不能根据行为的表面性质来判断,要从行政权与刑事侦查权的区别、行政行为与刑事侦查行为的程序以及它们的依据和法定目的上来区分。
3、王某在某餐厅吃饭时丢失手机一部,餐厅人员拾得后转卖给朋友孙某。孙某在未知详情的情况下买得手机后送给女友林某作为生日礼物。手机在林某第二天乘公交车时被偷去,小偷以100元的低价卖给郑某。
- A:王某
- B:孙某
- C:林某
- D:郑某
答 案:
4、齐某、陆某、何某共同投资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对合伙人的资格取得或丧失未作约定。合伙企业存续期间,齐某因车祸去世,齐某妻林某是唯一继承人。下列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 A:林某自动取得该企业合伙人资格
- B:经陆某
- C:林某不能取得该企业合伙人资格,只能由该企业向林某退还齐某在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 D:林某自动成为有限合伙人,该企业转为有限合伙企业
答 案:
5、林某和赵某离婚,孩子林冰经法院判决由林某抚养,后赵某与王某结婚,应负责履行林冰教育义务的是( )。
- A:林某
- B:
- C:赵某
- D:
- E:林某和赵某
- F:
- G:赵某与王某
答 案:
6、下列事项中,适用《合伙企业法》的是( )。
- A:王某与李某合伙设立律师事务所
- B:郭某与胡某合伙设立酒吧
- C:陈某与张某合伙设立会计师事务所
- D:高某与杨某合伙设立牙科场所
答 案:
7、林某长期承揽室内装修业务,舒某将自有的一套清水房交其装修。林某雇佣唐某做墙体拆除工作,并按日向唐某支付报酬。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林某与舒某之间构成劳动关系
- B:舒某与唐某之间构成劳务关系
- C:林某与唐某之间构成劳动关系
- D:林某与唐某之间构成劳务关亲
答 案:
8、楚某与郑某乃是老邻居,楚某搬家时发现以前的旧电脑和旧洗衣机太碍事,遂决定将其送给郑某。郑某得知后表示,家里已有洗衣机只需要旧电脑,遂将楚家的旧电脑带回自己家中。楚某妻子回家得知此事后,打骂楚某不懂生意经,要求郑某还回旧电脑。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楚某与郑某之间赠与洗衣机合同已经成立,楚某应交付洗衣机
- B:楚某与郑某之间赠与洗衣机合同已经成立,但楚某有权拒绝交付洗衣机
- C:楚某与郑某之间赠与电脑合同已经履行,楚某无权撤销赠予
- D:楚某与郑某之间赠与电脑合同已经履行,但楚某有权撤销赠与
答 案:
9、郑某因贩毒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2002年8月刑满释放。后来由于经商不利,2006年10月开始多次运输毒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郑某不构成累犯
- B:对郑某可以减刑
- C:对郑某可以适用假释
- D:对郑某可以从重处罚
答 案:
10、郑某因贩毒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2002年8月刑满释放。后来由于经商不利,2006年10月开始多次运输毒品。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郑某不构成累犯
- B:对郑某可以减刑
- C:对郑某可以适用假释
- D:对郑某可以从重处罚
答 案:
11、郑某因贩毒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2017年8月刑满释放。后来由于经商不利,2021年10月开始多次运输毒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郑某不构成累犯
- B:对郑某可以减刑
- C:对郑某可以适用假释
- D:对郑某可以从重处罚
答 案:
12、侵很蜘迫士拔霞误沾.林某有子小强9岁鸦闭嫂扭雁台愉仆弱严父洋,小强淘气异常烟红幼归念额字盾蜓雁台愉仆弱严父洋。一日小强在邻居王某的鱼缸边玩耍时鸦闭嫂扭雁台愉仆弱严父洋,另一邻居张某克画驻甜宜(成年人污遵拼永)对小强说肝李究葬团大择硬哪雁台愉仆弱严父洋:索唐称投容鉴纯抹雁台愉仆弱严父洋“把鱼缸砸了鸦闭嫂扭雁台愉仆弱严父洋
- A:张某承担
- B:林某承担
- C:小强承担
- D:林某与张某共同承担
答 案:
13、周某将其所有的一套房屋出租给了郑某,并签订了租赁合同。下列关于两人租赁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 A:(A )郑某将房屋转租给李某,无需经过周某同意
- B:(B )郑某未经周某同意将房屋转租给李某,周某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 C:(C )郑某经周某同意将房屋转租给李某后,郑某与周某之间的租赁合同失效
- D:(D )郑某经周某同意将房屋转租给李某后,李某对房屋造成损失的,郑某对此无需承担责任
答 案:
14、2014年下半年,实行标准工时制的甲公司在劳动用工方面发生下列事实: (1)9月5日已累计工作6年且本年度从未请假的杨某向公司提出年休假申请。(2)因工作需要,公司安排范某在国庆期间加班4天,其中占用法定休假日3天,占用周末休息日1天,范某日工资为200元。(3)10月20日尚处于试用期的马某在上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住院治疗2个月。(4)11月10日公司通过口头协议聘用郑某从事非全日制用工,试用期1个月;12月29日公司发现郑某与乙公司也订立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便通知郑某终止用工。关于甲公司与郑某之间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 A:.甲公司与郑某可订立口头用工协议
- B:.郑某有权与甲公司和乙公司分别订立劳动合同
- C:.甲公司可以随时通知郑某终止用工
- D:.甲公司与郑某可约定试用期
答 案:
15、2018年陈某继承父母的一套住房,当年与王某结婚并在不动产权证书上增加王某的姓名。2021年陈某与王某将该套住房转让给李某,随后李某将该套住房出租给郑某。上述事项中,契税的纳税人是()
- A:李某
- B:王某
- C:陈某
- D:郑某
答 案:
16、刘某与郑某结婚后.因生活困难出外打工,在打工期间,刘某认识王某,两人情投意合,共同到王某户籍所在地办理了结婚登记。郑某得知情况后,欲申请宣告刘某与王某的婚姻无效。
- A:郑某
- B:王某
- C:郑某的父母
- D:刘某住所地的村委会
答 案:ABCD
解 析:本题涉及婚姻无效的申请人问题。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7条的规定可知,本题中,刘某与王某办理了结婚登记,构成了重婚,其与王某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其配偶郑某、现在婚姻中的配偶王某及其近亲属均属于有权提出无效婚姻申请的人。《民通意见》第12条规定:"民法通则中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可见,郑某的父母有权提出此项申请。刘某所在地的村委会属于基层组织,也有权提出申请。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BCD。
17、下列纠纷中,可以适用《仲裁法》解决的有( )。
- A:郑某与王某的股权转让纠纷
- B:赵某与钱某的租赁合同纠纷
- C:周某与吴某的遗产继承纠纷
- D:孙某与李某的监护权纠纷
答 案:
18、王某因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被公A机关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王某聘请郑某为其辩护律师。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郑某接受委托应当经公A机关许可
- B:郑某会见王某时不被监听
- C:侦查期间郑某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
- D:郑某会见王某应当经公A机关许可
答 案:
19、郑某15岁时因抢劫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20岁时又犯盗窃罪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对郑某应当数罪并罚
- B:郑某不构成累犯
- C:对郑某不适用假释
- D:如果郑某两次犯罪间隔不满5年,则构成累犯
答 案:
20、下列纠纷中,可以适用《仲裁法》解决的是()
- A:韩某与杨某的确认收养关系纠纷
- B:潘某与李某的监护权纠纷
- C:孙某与郑某的离婚纠纷
- D:张某与王某的网络购物合同纠纷
答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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