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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简章2023

2023/02/06 作者:匿名 来源:本站整理

  2023年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单招专业有虚拟现实技术应用、旅游管理、现代物流管理、大数据与会计等,下面是具体单招简章。

  一、学校全称

  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属性及层次

  公办高职专科

  三、学习形式

  全日制

  四、办学地址

  四川省广元市学府路265号

  五、报考条件

  已参加2023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且符合我院招生条件的考生。

  六、招生专业及计划

  七、报名方式

  2023年四川省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1.报考考生应于2023年3月1日9:00至7日12: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sceea.cn),按要求填写考生有关信息,填报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为高职单招学校志愿。

  2.考生应于2023年3月10日9:00至13日12:00,登录学院网站(www.scitc.com.cn)“单独招生报名系统”确定专业志愿,并按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要求缴纳单独招生报名考试费。缴费成功完成报名,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3.考生在学校确认时,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同时应填报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录取。中职类考生在报名时,只能填报专业技能测试方案对应专业,填报其他专业视为无效。

  八、办理考试手续

  已参加2023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且符合我院招生条件的考生。

  九、考试

  (一)考试时间

  1.文化考试笔试时间为2023年3月25日9:00-11:30。

  2.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时2023年3月25日13:00-18:00。

  (二)考试地点

  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

  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雪峰校区

  (三)考试内容

  1.普高类考生: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文化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满分300分;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察考生逻辑思维能力、对于专业的职业态度、职业认同感及服务意识等,总分200分。

  2.中职类考生:文化考试+(相应职业技能综合测试)。

  文化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满分300分;职业技能测试环节,对中职考生相关专业基础知识、职业技能进行测试,总分200分。职业技能测试按考生类别进行。

  所有考生应认真配合学校的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十、录取

  (一)划线

  我院(校)结合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高类、中职类。根据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原始总分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报考总人数的90%。

  (二)录取

  1.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和招生计划等情况,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照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职业技能综合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未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得录取。

  2.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则根据总成绩在最低控制线上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因时间关系,替补录取考生不再进行拟录取公示。

  3.最低控制分数线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单独招生报名系统”公示五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确认无异议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然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三)免试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教育厅核实资格、我院(校)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由我院(校)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2023年3月25日前向学校(电子邮箱474610660@qq.com)提交《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的考生应正常参加报考院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十一、时间安排表

  十二、新生注册和复查

  1.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要求的时间内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十三、其他事宜

  1.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高考统考录取新生一视同仁;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不得转入其他学校。

  2.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面向四川省的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计划。

  3.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有关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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