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高职单招每日一练《旅游类》5月5日专为备考2025年旅游类考生准备,帮助考生通过每日坚持练习,逐步提升考试成绩。
判断题
1、上菜时,应该仔细核对台号、品名和分量,避免上错菜。()
答 案:对
2、鸡尾酒由基酒、辅料、配料和装饰物组成,各种成分的添加没有严格的要求。()
答 案:错
解 析:本题考查鸡尾酒的组成。鸡尾酒由基酒、辅料、配料和装饰物组成,各种成分的添加要严格按鸡尾酒的配方配制。故本题错误。
单选题
1、孙中山曾对革命志士们说“自今日始,吾等之非清朝人矣!”这最早可能发生在()
- A:同盟会成立日
- B:武昌起义之时
- C:南京临时政府成立日
- D:宣统帝下诏退位后
答 案:A
解 析:“自今日始,吾等之非清朝人矣”意味着孙中山不承认清政府的合法性,结合所学知识可知,1905 年同盟会成立时,孙中山等人提出要推翻清政府统治,A 项与题于中“最早”相符,A 项正确;BCD三项与题干中“早”限定不符,排除 BCD项。故选A。
2、洗有颜色的衣服时,先用( )浸泡10分钟,然后再洗,不容易掉色。
- A:漂白水
- B:50%的盐水
- C:5%的盐水
- D:醋
答 案:C
解 析:因为盐具有浸透挥发性,它可以通过浸透的同时将颜料分子也一同带入纤维内部而加强颜料分子与纤维组织的结合,从而达到固色(防止退色)作用。浓度5%最佳。
多选题
1、菜品的定价方法主要有()。
- A:原料成本系数定价法
- B:依照毛利率定价法
- C:主要成本定价法
- D:系列产品定价法
- E:参照定价法
答 案:ABCDE
解 析:菜品的定价方法主要有原料成本系数定价法、依照毛利率定价法、主要成本定价法、系列产品定价法和参照定价法。
2、托盘按大小分()三类。
- A:大
- B:中
- C:小
- D:特大
- E:特小
答 案:ABC
解 析:本题考查托盘的种类。故选ABC。
主观题
1、阅读材料,回答问题。材料:1929年10月29日,(纽约)股市出现了灾难性的风暴,一天之内抛售了1600多万股。到11月,纽约股市的各种股票损失达260多亿美元。1933年初,美国银行已有半数倒闭,完全失业人数达到1500万至1700万人。美国的经济危机很快引发了其他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危机。1930年,严重依赖美国资本的德国也发生经济危机,接着,英、日等国经济出现了严重的衰退。1932年,法国经济也开始萧条。
1929年至1938年,整个资本主义世界的工业生产下降了1/3以上,国际贸易额减少了2/3。
——摘自《世界现代史资料》
(1)依据上述材料总结此次经济危机的特点。(不得摘抄原文)
(2)根据你所掌握的知识,回答美国是如何渡过危机的?(要答出在哪几个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 案:(1)特点:范围广,席卷了整个资本主义世界;涉及各个行业,生产危机和金融信用危机同时发生。时间长,从1929年到1933年。破坏性强,经济危机引发政治危机。(2)1932年,富兰克林·罗斯福当选为美国总统。第二年,他宣布实施“新政”,采用国家干预经济的办法来渡过经济危机。①整顿金融:下令全国银行休业四天,情况良好的可重新开业;情况不佳的被勒令清盘。成立联邦存款保险公司以保障存款人的存款。②调整农业。政府让农民缩减耕地和屠宰大批牲畜,由政府付款补偿。③调整工业。根据国会通过的工业复兴法案,各行业的工业企业制订全行业遵守的公平经营规章。这个法案保障工人有权组织起来,通过自选代表同雇主进行谈判,签订集体合同,确定工人的最高工作时数和最低工资水平。根据这个法案,成立专门机构,进行公共建设工程,提供人民就业机会。
2、第一次世界大战两大交战集团的最初组成如何?大战期间不同集团的成员发生了什么重大变化?
答 案:(1)最初组成:同盟国集团包括德国、奥匈帝国、意大利;协约国集团包括英国、俄国、法国。(2)成员变化:①大战爆发后,奥斯曼帝国、保加利亚加入同盟国集团;塞尔维亚、比利时等加入协约国集团。②原属同盟国的意大利后来加入协约国集团;日本、美国也先后加入协约国集团。
论述题
1、论他物权和自物权的联系与区别。
答 案:自物权就是所有权,是指所有人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他物权是指民事主体对他人的物进行直接支配的权利。自物权是他物权产生的基础和根据,他物权是财产所有人行使其所有权的必要方式,是财产所有权的权能和财产所有人分离的结果,他物权与自物权有着密切的联系。他物权与自物权的主要区别是两者的客体不同,一个是自己的物,一个是他人的物;自物权是完全物权,权利人可以行使法律所允许的各种权能,他物权则是限制物权,权利人行使权利除受法律限制外,还要受到来自财产所有人的某些限制。他物权在我国民法通则中被称为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包括自然资源的使用收益权、承包经营权、经营权,以及采矿权等。
2、试述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构成要件及适用情形。
答 案:(1)概念: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缔结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过错导致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并致对方当事人遭受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2)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①当事人一方违反先合同义务;②对方当事人因此遭受损失;③违反先合同义务与该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④违反先合同义务的一方有过错。(3)缔约过失责任适用的主要情形:①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②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③泄露或不正当使用在缔约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④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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