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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21日辅警协警每日一练《法律基础知识》

2025/03/21 作者:匿名 来源:本站整理

2025年辅警协警每日一练《法律基础知识》3月21日专为备考2025年法律基础知识考生准备,帮助考生通过每日坚持练习,逐步提升考试成绩。

判断题

1、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违法行为,其侵入的信息系统是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答 案:错

2、管理国籍事务,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法定职责。

答 案:对

解 析:《人民警察法》第6条规定:“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据此,本题说法正确。

3、欺骗医务人员开具精神药品,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答 案:对

4、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前,应当命令在场无关人员躲避;在场无关人员应当服从人民警察的命令,避免受到伤害或者其他损失

答 案:对

解 析:《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6条规定:“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前,应当命令在场无关人员躲避;在场无关人员应当服从人民警察的命令,避免受到伤害或者其他损失。”故本题说法正确。

5、协助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行为的主体是达到责任年龄,只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既包括中国公民, 也包括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单位也可以成为本行为的主体。

答 案:对

6、被继续盘问人员患有精神病、急性传染病的,应当在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的四小时以内盘问完毕,且不得送入候问室。

答 案:错

7、紧急情况下,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可以优先使用公共交通工具,但使用私人交通工具必须事先征得个人同意。

答 案:错

解 析:《人民警察法》第13条规定:“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因履行职责的紧急需要,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遇交通阻碍时,优先通行。公安机关因侦查犯罪的需要,必要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优先使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的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场地和建筑物,用后应当及时归还,并支付适当费用;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故本题说法错误。

8、人民警察可以要求被询问人自行书写与被询问事项有关的书面材料。

答 案:对

单选题

1、两民警在追击某罪犯嫌疑人的过程中,租了一辆出租车。出租车不幸被犯罪嫌疑人炸毁,司机被炸伤,犯罪嫌疑人被当场击毙。该司机正确的救济途径是下列哪一项?()

  • A:请求两民警给予民事赔偿
  • B:请求两民警所在的公安局给予国家赔偿
  • C:请求两民警所在的公安局给予国家补偿
  • D:请求犯罪嫌疑人的家给予于民事赔偿

答 案:C

2、 罚金的适用方式是( )。

  • A:只能独立适用
  • B:只能附加适用
  • C:既可以独立适用又可以附加适用
  • D:只能并科适用

答 案:C

解 析:《刑法》第34条规定:“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3、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或者监护人应当()。

  • A:按照公安机关的要求承担赔偿
  • B: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 C:在公安机关的监督下承担民事责任

答 案:B

4、 下列选项中,( )属于《行政许可法》所称的行政许可?

  • A:知识产权局授予某发明人专利权
  • B:产品质量认证
  • C:发给采矿证
  • D:授予荣誉称号

答 案:C

解 析:《行政许可法》第12条规定:“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二)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故本题C项正确。授予发明专利与认证产品质量都属于行政确认行为,授予荣誉称号属于行政奖励行为,因此均不属于行政许可行为。

5、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下列属于国家不予赔偿的是( )。

  • A:某地政府为挽救当地一濒危倒闭的国有企业,强令另一企业与该国有企业订立订购合同,该企业不服,政府将其银行账户冻结
  • B:税务局严科长与一个体户吴某素有嫌隙,以吴某偷税为名借税务局名义没收其价值5000元财物
  • C:司法局范某骑自行车上班途中与人相撞,发生争执后将人打伤
  • D:狱警卓某的亲戚被犯人蔡某打伤,卓某指使同监犯人将蔡某打伤

答 案:C

解 析:《国家赔偿法》第5条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C项中,司法局范某骑自行车上班途中与人相撞,发生争执后将人打伤的行为不属于职务行为,属于其个人行为。因此,无权对此行为造成的损失请求国家赔偿。C项属于国家不予赔偿的情形。

6、 吴某经营了一家快捷酒店与县地税局在应纳税额上发生分歧,于是在法定期限内向其上级机关市地税局提起行政复议,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 A:市地税局应当依法受理该复议申请
  • B:市地税局应当不予受理该复议申请
  • C:符合复议的受理条件,市地税局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即为受理
  • D:吴某可以口头提出复议申请

答 案:B

解 析:《行政复议法》第11条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据此,D项正确。第12条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地方税务局属于省政府垂直管理部门,由上一级主管部门接受行政复议申请。据此A项正确,B项错误,本题为选非题,B项当选。第17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除前款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据此,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此时到复议申请之曰起即为受理,C项正确

7、区公所是我国( )。

  • A:市辖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 B:县、自治县的派出机关
  • C:不设区的市的派出机关
  • D:自治州的派出机关

答 案:B

解 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设立若干派出机关。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区公所,作为它的派出机关。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8、 ( )应当建立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制度,加强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

  • A: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 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 C:市级以上人民政府
  • D:省级人民政府

答 案:B

解 析:《行政许可法》第10条第1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制度,加强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故本题B项正确。

多选题

1、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

  • A:提起行政复议权
  • B:不安抗辩权
  • C:陈述权、申辩权
  • D:辩护权
  • E:提起行政诉讼权

答 案:ACE

解 析:《行政许可法》第7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陈述权和申辩权是当事人的重要权利,贯穿于行政处罚整个过程。对于当事人来说,这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权利,可以更有利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行政机关侵犯了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权,行政处罚决定就不能成立,从而规范行政机关自觉维护当事人陈述、申辩权的内在动机。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是奋事人重要的争议解决途径,给予当事人提供救济的权利,从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A项、C项和E项正确。B项不安抗辩权属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民事权利;D项辩护权属于刑事诉讼法中的权利,均不属于题干中“行政许可”归属的行政诉讼权利。

2、有关讯问犯罪嫌疑人的说法的有()。

  • A:讯问犯罪嫌疑人时,侦査人员和记录人员加起来不得少于3人
  • B:犯罪嫌疑人对侦査人员提出的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权拒绝回答
  • C:讯问不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的犯罪嫌疑人,应当聘请或者指派翻译人员为其翻译
  • D:犯罪嫌疑人请求自行书写供述的.应当准许

答 案:BCD

3、毒品主要包括:()、可卡因等。

  • A:鸦片
  • B:吗啡
  • C:海洛因
  • D:大麻

答 案:ABCD

4、 下列人员或机关中,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有( )。

  • A: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 B: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
  • C:最高人民法院和其他上级人民法院
  • D: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其他上级人民检察院
  • E: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答 案:BCD

解 析:《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由此可见,再审程序的启动有两种情况:一是法院系统内发现错误判决和裁定,由法院作出再审决定;二是检察院发现法院作出错误判决和裁定,由检察院向法院提出抗诉,法院再启动再审。故B项、C项、D项正确,A项错误。第252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由此可见,当事人的申诉并不意味着立即引起再审程序,上述司法机关在接受了当事人及其近亲属的申诉之后,要对其提供的材料包括证据进行审查,因此E项错误。

5、人民警察遇有()情形之一的,不得使用武器。

  • A:怀孕妇女使用匕首进行抢劫
  • B:抢夺财物后逃人商场
  • C:犯罪分子带着抢来的枪支夺路逃走
  • D:6名犯罪分子对金店进行了抢劫

答 案:AB

解 析:《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10条规定:“人民警察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使用武器:(一)发现实施犯罪的人为怀孕妇女、儿童的,但是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实施暴力犯罪的除外;(二)犯罪分子处于群众聚集的场所或者存放大量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的,但是不使用武器予以制止,将发生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除外。”根据第1项,对使用匕首实施暴力犯罪的怀孕妇女不得使用武器,A项当选。根据第2项,商场为群众聚集的场所,不得使用武器,B项当选。C项犯罪分子带着枪支夺路逃走,属于第9条第14项的“携带枪支逃跑”;D项6名犯罪分子对金店进行了抢劫,属于第9条第8项的“结伙抢劫”;这两种情形都具有现实危险性,属于可以使用武器的紧急情形,因而可以使用武器。

6、下列情况,属于正当防卫的是()。

  • A:杀人犯正要持枪杀人时,被害人顺手捡起砖头砸向杀人犯,将其打成重伤
  • B:强奸犯正在对妇女实施暴力欲强奸时,行人路过将强奸犯打伤
  • C:抢劫犯正持刀威胁被害人,被过路群众用石头砸伤头部
  • D:在制服抢劫犯的过程中,将其打成轻伤

答 案:ABCD

解 析:《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也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本题中,A项、B项、C项、D项的犯罪行为都是“正在进行”,被害人或第三人都是为制止不法侵害而致犯罪嫌疑人受伤。

7、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 B:自治区的人大及常委会行使地方立法权
  • C: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 D:自治州的人大常委会行使民族立法权

答 案:BC

解 析:A项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行使特别行政区立法权,而不是国家立法权,错误;D项说法无依据。

8、公安机关询问违法嫌疑人,()。

  • A: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进行
  • B:将述法嫌疑人传唤到违法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
  • C:可以到违法嫌疑人单位进行
  • D: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公安机关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

答 案:ABC

主观题

1、违法行为人()内因同类违法行为受到、2次以上公安行政处罚的,应当从重处罚。

答 案:1年

2、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答 案:审判权

3、国家为了()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答 案:公共利益

4、执法为民是()的宪法原则在政法工作中的具体体现。

答 案:一切权利属于人民

5、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检查。

答 案:盘问

6、执法为民,就是按照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答 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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