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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22日辅警协警每日一练《法律基础知识》

2025/01/22 作者:匿名 来源:本站整理

2025年辅警协警每日一练《法律基础知识》1月22日专为备考2025年法律基础知识考生准备,帮助考生通过每日坚持练习,逐步提升考试成绩。

判断题

1、行政复议活动所需经费,应列入本机关的行政经费,由中央财政予以保障。()

答 案:错

解 析:《行政复议法》第39条规定:“……行政复议活动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机关的行政经费,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据此,本题说法错误。

2、人民警察可以要求被询问人自行书写与被询问事项有关的书面材料。

答 案:对

3、因违法使用警械导致被盘问人在继续盘问期间非正常死亡的,应当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人民警察予以开除。

答 案:对

4、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答 案:对

5、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擅自改变处罚种类、幅度,其上级机关可以责令改正。

答 案:对

解 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修正版)第七十六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四)违反本法第二十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五)执法人员未取得执法证件的。
行政机关对符合立案标准的案件不及时立案的,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理。

6、未取得营业执照的娱乐场所擅自经营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进行治安管理处罚。

答 案:错

7、卖淫,嫖娼行为可以发生在异性之间,也可以发生在同性之间。

答 案:对

8、完善激励创新的产权制度、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

答 案:对

单选题

1、张军是精神病人,某天突然持菜刀追杀同村的张秀芳,将她逼到一间旧房子里,张秀芳无路可逃,顺手抓起一个花瓶打向张军,致使张军的眼睛受伤致瞎,张秀芳的行为属于( )。

  • A:故意伤害
  • B:紧急避险
  • C:防卫过当
  • D:正当防卫

答 案:D

解 析:犯罪的排除事由是指我国刑法理论上的正当行为,形式上符合犯罪的构成要件而实际上不具有社会危害性,主要有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而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本案中,张军持菜刀追杀张秀芳,对于张秀芳来说,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张秀芳顺手拿起花瓶打向张军,主观上具有防卫意识,而且是针对的不法侵害人也就是张军进行的防卫,而且只是造成张军眼睛受伤,没有超过必要限度,所以符合正当防卫的情形。故D选项正确,C选项错误,因为没有超过必要限度,所以不是防卫过当。而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和正当防卫的主要区别在于正当防卫是针对的不法侵害人本人而紧急避险是针对的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本题中没有涉及第三人,故B选项错误。故意伤害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要求主观上具有伤害他人的故意,而本题中,张秀芳是因为存在不法侵害,为了保护自身利益才向张军扔的花瓶,所以不成立故意伤害,A选项错误。

2、 吴某于某日凌晨3时许,到某区南湖街道所辖甲厂盗窃1包金属磨具配件,价值约12000元。在用电动自行车载回家的路上,被南湖村治安联防队员抓获后,关押在南湖街道办一间办公室内。联防队员见吴某态度不老实,遂对其拳打脚踢,导致吴某全身多处外伤,因心脏休克抢救无效死亡。本案中,不正确的说法是( )。

  • A:南湖街道办的治安联防队享有行政职权,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B:应当由南湖街道办承担赔偿责任,因为南湖街道办是委托治安管理权的行政机关
  • C:吴某死亡后,其父母有权要求赔偿
  • D:如果吴某生前还抚养了一个丧亲的侄女,该侄女也可以要求赔偿

答 案:A

解 析:治安联防队是我国的一种群众性的自防、自治组织,是预防、制止、打击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辅助力量,治安联防队的一切活动均应置于基层组织的领导和公安机关指导之下。治安联防队本质上是群众性自治组织,它的权力不是法律授予,而是委托而得,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实施具体行政行为。《国家赔偿法》第7条第4款规定:“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故本案中应由乡政府承担行政赔偿责任,A项错误。

3、 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处理错误的是( )。

  • A: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 B: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 C: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 D: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告知申请人补正,逾期不告知的,自逾期之日起即为受理

答 案:D

解 析:《行政许可法》第32条规定:“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三)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五)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行政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故本题D项错误,应当是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而非逾期之日起,当选。

4、办理治安案件,适用()原则。

  • A:属人管辖
  • B:属地管辖
  • C:属人管辖和属地管辖

答 案:B

5、法律规范生效的时间,如无明文规定时,其生效时间应是()。

  • A:法律通过之日
  • B:法律公布之日
  • C:法律批准之日
  • D:法律签署之日

答 案:B

解 析:法律生效有四种方式。(1)自颁布之日起生效。(2)法律本身规定具体生效时间。(3)由另外的专门决定规定生效时间。(4)规定在法律颁布后一段时间后生效。如无明文规定时,法律生效时间即为法律公布之日。

6、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分别处罚。

  • A:年龄大小
  • B: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
  • C:是否亲自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 D: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使用的手段

答 案:B

解 析: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标准应为其各自所起到的作用,故选B。

7、 下列违反治安管理法的行为中,可以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的情形是( )。

  • A:甲酒后将饭馆的电视砸坏
  • B:甲醉酒后无故殴打饭馆服务员致轻微伤
  • C:甲被他人胁迫将饭店的一套精美瓷器果盘偷走
  • D:甲酒后偷走饭馆内两瓶茅台酒

答 案:C

解 析:《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5条规定:“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故A项、B项、D项三项的行为都应当正常处罚,不会减轻处罚。第19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一)情节特别轻微的;(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五)有立功表现的。”C项属于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因此C项正确。

8、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是()。  

  • A:宪法
  • B:刑法
  • C:民法
  • D:立法法

答 案:A

解 析: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任何法律都不允许与宪法相抵触。

多选题

1、对于人民法院就下列哪种事项作出的行政裁定不服,可以提起上诉()。

  • A:不予立案
  • B:驳回起诉
  • C:财产保全
  • D:先予执行
  • E:管辖异议

答 案:ABE

解 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101条规定:“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一)不予立案;(二)驳回起诉;(三)管辖异议……对第一、二、三项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据此,A项、B项、E项正确。

2、公安机关负责人、侦査人员有()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 A:是本案的当事人的哥哥
  • B:本人的妹妹和木案有利害关系
  • C:是本案的证人
  • D:接受过本案当事人的宴请,可能影响公正处理

答 案:ABCD

3、 行政处罚适用简易程序必须( )。

  • A: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 B: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的理由及依据和享有的权利
  • C: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
  • D: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答 案:ABCD

解 析:《行政处罚法》第34条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第31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4、 下列关于共同犯罪的表述,正确的有( )。

  • A: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犯罪集团的全部罪行处罚
  • B: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的,不以共同犯罪论处
  • C:实行犯的实行行为超过了共同犯罪故意范围的,其他共同犯罪人对超出共同故意范围的行为不承担刑事责任
  • D:事前与盗窃犯罪人通谋、事后为其销赃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的共同犯罪

答 案:ABCD

解 析:本题属于出题人设置的拉分题,具有一定的难度。《刑法》第26条第3款规定:“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第25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实行犯的实行行为超过了共同犯罪故意范围,在刑法理论上称之为“共犯过剩”,因此,虽然成立共同犯罪,但其他共同犯罪人对超出共同故意范围的行为不承担刑事责任.按照当前的违法层面的共犯理论,共同犯罪是一种违法形态,只要参与人的行为与结果之间具有物理的因果性或心理的因果性,则成立共同犯罪。因此,事前与盗窃犯罪人通谋、事后为其销赃的行为,成立盗窃罪的共犯,正确。

5、行为人自动放弃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结果发生的,针对此种情况,公安机关可能作出的处罚有()

  • A:从轻处罚
  • B:减轻处罚
  • C:不予处罚
  • D:从重处罚

答 案:BC

解 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
⒈行为人自动放弃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结果发生,没有造成损害的,不予处罚;
⒉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6、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告知()。

  • A:被传唤人
  • B:被传唤人家属
  • C:被传唤人所属派出所
  • D:被传唤人所属社区工作人员

答 案:AB

7、故意犯罪停止形态包括哪些()。

  • A:犯罪预备
  • B:犯罪未遂
  • C:犯罪中止
  • D:犯罪既遂

答 案:ABCD

8、公安机关在案件侦査过程中发现案件已过追诉时效的,应当()。

  • A:撤销案件
  • B:终止审理
  • C:释放犯罪嫌疑人
  • D:不起诉

答 案:AC

主观题

1、你和小刘提交了一个项目的方案,领导采用了你的方案,并要你负责,要小刘配合,可是小刘有情绪,你怎么办?

答 案:(1)首先非常感谢领导对我工作的认可和信任,我一定更加努力的工作,不辜负领导对我的期望。
(2)对于小刘的不满情绪,我要认真对待,妥善解决。我会找个适当的机会,采取适当的方式与小刘沟通,诚心诚意地向小刘说明,方案的执行,工作的开展,仅仅依靠我个人的力量是不够的,我真心渴望获得小刘的支持和帮助。
(3)在方案的执行过程中,我会把小刘感兴趣的一块工作,交给小刘去完成,更好地发挥小刘的优势和调动小刘的工作积极性。
(4)当工作遇到困难时,我会主动承担困难的大部分,并虚心接受小刘的建议,齐心协力共同战胜困难。
(5)当工作顺利完成的时候,我会把小刘的突出表现如实地向领导汇报,决不贪功,更不邀功。
(6)和谐的人际关系是顺利开展工作的前提。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一定要注意团结同事,努力创建和谐融洽的工作环境,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2、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遇有()紧急情况,应当履行职责。

答 案:其职责范围内的

3、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答 案: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解 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修正版)第九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4、简述正当防卫的条件?正当防卫的条件包括什么?

答 案:(1)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
(2)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3)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进行防卫
(4)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5、政法工作尊重和保障人权,首先要坚持(),为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和普遍的人权提供完善的法律保障。

答 案:以人为本

6、职务犯罪的主体是什么?

答 案:职务犯罪的主体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一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二是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中的国家工作人员、三是人民团体中的工作人员、四是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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